
苏州市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表
苏州市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表
一、基 础 信 息: | |||||||||||||||||
单位名称 | 昆山顺得利金属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 代 码 |
91320583739429390K |
法 定 代表人 |
陶军 |
联 系 方 式 |
13962670425 | ||||||||||||
生产地址 | 昆山市蓬朗郭泽路158号 | ||||||||||||||||
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 | 主要生产自行产、机车汽车零配件及小五金,销售自产产品。 | ||||||||||||||||
产品及规模 | 自行车条帽8320t/a,汽车五3000t/a,不锈钢辐条研磨600t/a,汽车零配件3000t/a | ||||||||||||||||
二、排 污 信 息: | |||||||||||||||||
类 别 | 废 水 (单位:mg/l) | 废 气 (单位:mg/m3) | |||||||||||||||
污染物 | CODcr | 氨氮 | 总磷 | 总氮 | 总镍 | 总锌 | 总铬 | 碱雾 | 硫酸雾 | 铬酸雾 | |||||||
排放浓度 | 30 | 0.19 | 0.10 | 4.11 | 0.02 | 0.364 | 0.004 | 0.9 | 0.66 | 0.018 | |||||||
执行标准 | ≤50 | ≤5 | ≤0.5 | ≤15 | ≤0.1 | ≤1 | ≤0.5 | ≤10 | ≤30 | ≤0.05 | |||||||
超标情况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排放方式 | 排入蓬朗电镀中心 | 排外环境(高空) | |||||||||||||||
排放总量(Kg/年) | 876.57 | 16.54 | 2.84 | 186.02 | 0.88 | 13.81 | 0.43 | / | / | / | |||||||
核定的 排放总量 (Kg/年) |
3490 | 19 | 1.6 | 1000 | 1.0 | 5.4 | 1.1 | / | / | / | |||||||
排 放 口 数量及 分布情况 |
WS-K-40800 | 工业废水总排口 | FQ-K-40800 | 电镀车间 | |||||||||||||
WS-K-40802 | 含镍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 FQ-K-40801 | 电镀车间 | ||||||||||||||
WS-K-40803 | 含铬废水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 | FQ-K-40802 | 前处理线 | ||||||||||||||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 |||||||||||||||||
废水处理 设 施 |
是 否 建 设 | 是 | |||||||||||||||
主要处理工艺 |
综合废水处理工艺(WS-K-40800):还原+絮凝+沉淀+中和+生物处理;含镍废水处理工艺(WS-K-40802):反应+絮凝+沉淀+砂滤+碳滤+树脂吸附;含铬废水处理工艺(WS-K-40803):还原+反应+絮凝+沉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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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正常运行 | 是 | ||||||||||||||||
废气处理 设 施 |
是 否 建 设 | 是 | |||||||||||||||
主要处理工艺 | 酸碱废气净化设施处理工艺为喷淋塔中和工艺(FQ-K-40800);铬酸雾治理措施处理工艺为喷淋塔凝聚回收工艺(FQ-K-40801);酸碱废气治理措施处理工艺为喷淋塔中和工艺(FQ-K-40802) | ||||||||||||||||
是否正常运行 | 是 | ||||||||||||||||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
建设项目是否经过环评审批 | 是 | ||||||||||||||||
建设项目是否经过环保验收 | 是 | ||||||||||||||||
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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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9月25日完成备案,备案号320583-2020-0293-M | |||||||||||||||||
六、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和情况说明: 各污染物(源)排放口均已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规范化建设;废水排放口安装流量计和COD、镍、铬在线监测仪等,并与昆山环保局联网,废水、废气均设置了标志牌和采样口。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已做到分类收集。一般固废外卖处理或由供应商回收,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公司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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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还应公开其自行监测方案(以附件形式上传) |
填报说明:
1. “是否情况”填写:“ 是 ”或“否” ;
2. 排放方式指:排外环境、接污水处理厂、零排放、委托外运等情况;
3. 排放总量为:上一年度的排放总量;
4. 各重点排污单位根据表格内容,生成一个有公网IP(可以在INTERNET网络上
能访问到)的页面地址给辖区环保局,各地环保局负责将表格统一链接到各环保局
网站上进行环境信息公开;
5. 各地应公开环境信息的重点排污单位包括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还应公开其自行监测方案。
附件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SYKnNiLWNcyzV02nDnYhQ
1. “是否情况”填写:“ 是 ”或“否” ;
2. 排放方式指:排外环境、接污水处理厂、零排放、委托外运等情况;
3. 排放总量为:上一年度的排放总量;
4. 各重点排污单位根据表格内容,生成一个有公网IP(可以在INTERNET网络上
能访问到)的页面地址给辖区环保局,各地环保局负责将表格统一链接到各环保局
网站上进行环境信息公开;
5. 各地应公开环境信息的重点排污单位包括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还应公开其自行监测方案。
附件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SYKnNiLWNcyzV02nDnYhQ
提取码:16bm